南开大学世界近现代史研究中心内部分配和奖罚制度
第一条中心将按照多劳多得、优劳优得的原则在中心内部实行分配和奖罚制度。
第二条中心的专职研究人员除享受所在学校的工资和其他福利待遇外,在中心驻所研究期间由中心另外发给工资,工资额应不低于学校所发的工资额。此外,中心还根据专职研究人员的贡献多少发放津贴,津贴数额根据中心筹措的款项多少而定。兼职研究人员在驻所工作期间同样享受上述待遇。
第三条中心鼓励专兼职研究人员除承担教育部重大项目或中心立项课题外,应积极从国内外承揽其他重大研究课题。10万元以上的课题,研究人员可从中提成30%自行支配,10万元以下的课题,研究人员可从中提成20%自行支配。此外中心还根据课题规模给予一定金额的奖励。
第四条中心专职研究人员必须积极进行科学研究。教授每年必须公开出版或发表10万字以上的科研成果,其中至少有三篇论文发表在南开大学指定的核心刊物上;副教授每年必须公开出版或发表8万字以上的科研成果,其中至少有两篇论文发表在南开大学指定的核心刊物上;讲师每年必须公开出版或发表6万字以上的科研成果,其中至少有一篇论文发表在南开大学指定的核心刊物上。
第五条中心对专职研究人员的科研成果实行奖励制。25万字以上的专著奖励1500元,25万字以下奖励1000元;在国内外权威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每篇奖励800元,一般学术刊物每篇奖励400元;主编、译著每种奖励300元。
第六条中心对专职研究人员的获奖作品实行奖励制。获国家级一等奖者可得奖金5000元,二等奖3500元,三等奖2000元;获省部级一等奖者可得奖金3000 元,二等奖2000元,三等奖1000元;其余奖项将根据情况给予300到1000元的奖励。
第七条对专职研究人员参加各种学术会议实行一定金额的补贴。参加境外国际学术讨论会补贴3000元/人;参加国内重要学术讨论会补贴1000元/人;参加一般学术会议补贴600元/人。对组织与主持境内国际学术会议或国内学术会议,经费补贴事宜与学校有关部门商量决定。
第八条中心对专职科研人员实行考核制。经考核研究人员未能完成规定的任务指标,中心将根据情况,有权全部或部分扣除所拨科研经费和岗位津贴。
............................................2000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