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事工作制度

发布者:丁见民发布时间:2020-10-07浏览次数:11

南开大学世界近现代史研究中心外事工作制度 

第一条为了保持南开大学世界近现代史研究在国内这一学术研究领域的前沿地位,为了及时掌握国外学术研究的新成果和新动态,为了培养高素质的中青年学术骨干,本中心将通过请进来走出去的方法,进一步加强研究人员的对外学术交流与合作。
第二条外事工作计划的制定。本中心将根据科研的需要,由学术委员会制定中期(5年)和年度对外交流计划,确定聘请人选和派出人选,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和教育部社政司批准。
第三条外事工作的主要事项。聘请外籍专家来中心访问讲学,开展学术交流与合作研究;选派中心科研人员出国研究、讲学、研修、出席境外学术会议等。
第四条外事活动的评估。上述各项外事工作实施后两个月内,有关当事人须向中心学术委员会递交项目实施报告,内容主要包括邀请来访交流的外籍专家学者姓名、时间、内容、财务支出和效果等;派出研究人员的姓名、时间、地点、活动内容、财务支出和效果等。
第五条外事工作的备案报告。本中心每年年终须向上级主管部门和教育部社政司递交中心外事工作的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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