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剑鸣教授做客“研究生学术周末讲座”

发布者:丁见民发布时间:2020-10-13浏览次数:10


2016年4月22日,复旦大学历史系李剑鸣教授做客南开大学,做了题为《美国革命中的政体想象与国家构建》的讲座。讲座由基地专职研究员历史学院副院长付成双教授主持,基地师生100多人参加讲座。

李剑鸣教授的讲座分为四部分,分别是美国革命者思考政体的方式、政体的想象与实际、从政体到国家以及对美国建立政体的反思。讲座展现了美国革命时期美国人对国家政体的想象与现实中的国家建构。

首先,李剑鸣教授提出,美国革命者们构建国家时具有“先见”性,他们是边缘地带的世界主义者,具有创造性的想象。革命者们最先想到的政体形式是共和制,在没有经验与样板的情况下,他们很大程度上依靠理性与想象。他们崇奉自由至上主义,包括作为生存方式的自由、作为政治社会目的的自由,作为国内认同标准的自由,作为权力体系的自由。尽管革命者们的思维方式是制度中心主义,但他们设计的是一种合理的自由。

接着,他讲述了有关政体的原则与形式问题,其原则是以自由为核心。革命者们在形式方面分歧较少,他们都认为体制与制度应建立在保护人民自由的基础上。关于政体的想象与实际,不同人支持不同的政体形式,包括君主政体(英国式混合政体)、民主政体以及共和政体。李剑鸣教授认为,政府构成国家的核心,政体的性质决定国家形态。而国家的目的是为了追求共同福祉,国家合法性的基础是人民主权、社会契约、自然权利与共同福祉。国家的特性是开放、限权与中立。革命者主张警惕和限制国家能力,尽管他们没有提出最低限度国家的概念,但是他们提出一方面统治者只能掌握极其有限的权力,另一方面国家政府只能充当自由与权利的保护者。

最后,李剑鸣教授对关于福山的理论转向以及如何看待政治发展,也阐释了自己的看法。他提到,福山近年来指出国家、法治和责任政府是政治发展的三个重要组件,三个部分在不同国家出现的先后顺序不同,并且会影响到不同国家的政治发展。通过反思美国早期国家构建可以看出,国家、法治和责任政府只是一些分析工具,在实际的历史发展过程中,不同国家在用这些分析工具时会遇到千差万别的情况。同时,他也谈到,从最低限度国家到全能国家,对美国也是一个极大的挑战,我们可以通过反思美国革命者的思想来看其出现的新问题。

讲座结束后,在场同学纷纷向李老师提问,李老师就问题给予了详细解答。